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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扰乱经营秩序与诉讼秩序,破坏创新环境与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5件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树立更严的鲜明导向、明确更细的认定标准、划出更准的赔偿范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氛围。在涉“导轨”实用新型专利恶意诉讼案中,广东省中山市某制品厂接到来自广东某新材料公司的订单,由该公司提供包含某实用新型专利完整技术方案的图纸,要求制品厂按照图纸生产样品。令制品厂没想到的是,订单在前,传票随后。很快,某新材料公司就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还向制品厂的客户发送侵权警告函。该案经二审判决,法院驳回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结案后,某制品厂认为某新材料公司的恶意取证行为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商业诋毁,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某新材料公司赔偿某制品厂经济损失。这批案例还包括涉“行车记录仪”专利恶意诉讼案、涉“靶式流量计”实用新型专利恶意诉讼案、涉“成品罐”实用新型专利恶意诉讼案、涉“罗汉果提取物”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恶意诉讼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表示,将严厉打击恶意诉讼,让不法行为人付出沉重代价,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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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构建“远程+现场+信用”三位一体的监督体...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专门行政法规。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条例》是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法治化进程中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生态环境监测事业50余年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中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涵盖要素齐全、布局科学合理、技术手段较为先进的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与此同时,该领域也面临监测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保障亟待强化等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张大伟对记者表示,当前,监测市场“内卷式”低价竞争愈演愈烈,“劣币驱逐良币”问题日益突出。《条例》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旨在引导行业从无序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重塑市场健康新生态。《条例》着力破解制约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痛点难点,首次明确公共监测和自行监测分类管理。当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形势依然严峻,问题多发频发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张大伟说,为保障自行监测责任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落地见效,《条例》构建了“远程+现场+信用”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对弄虚作假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罚款、从业禁止等处罚,通过“责任到人”进一步确保“责任落地”。截至目前,全国取得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共有8600余家,营收超过500亿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员将近30万人,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能力保障。
海关总署:海南自贸港对“二线口岸”通行企业实施信用分...
海关总署11月18日举行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情况介绍通报会,记者从现场获悉,海关总署对照既“放得活”又“管得好”总要求,认真建设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健全重大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封关软硬件建设,深入开展压力测试,全面做好2025年12月18日封关运作海关准备。据悉,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一是封关运作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已准备就绪。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4个海关封关保障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10个“二线口岸”通过国家验收,监管设施设备具备启用条件。海关智慧监管平台已上线运行,功能完备、运行顺畅,满足封关运作海关监管需要。二是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已建设完成。海关总署已发布5项政策制度和公告,海口海关出台12项关级公告,制定13项内部操作规范性文件,与封关运作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三是封关运作测试演练全面推进。海关会同海南省有关部门组织省内300余家企业开展“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大样本、实战化”测试演练,涵盖加工增值率核算、“一、二线”通关、岛内流转、应急处置等业务场景,不断查漏补缺,完善提升,确保全岛封关后“二线口岸”运行畅顺。四是海关监管风险防线持续加强。聚焦封关后的业务场景,细化制定200余项风险防控措施,运用新技术构建风险预警大模型,实现全链条风险智能防控。成立业务运行监控中心,强化对风险的预警分析、监控指挥、联动处置。持续重拳打击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织密织牢反走私安全防线。五是关地协同共管机制全面建立。配合海南省制定封关政策10余项配套管理文件,构建对“零关税”、加工增值、放宽贸易管理货物的全链条闭环管理。联合海南省营商环境厅建立“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制度,对“二线口岸”通行企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海南省健全“二线口岸”非海关监管通道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关地协同共管机制,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六是封关运作人力和组织保障已整体到位。完成10个“二线口岸”海关人员配置,组织开展业务及实操培训52期,提升一线关员监管能力。开展大宣传、大宣讲,组织宣讲团进市(县)、进园区、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40余场,覆盖2万余人次。
国家药监局: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促进我国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进一步严格二手车出口管理、进一步加强合规审查、持续推动二手车出口健康发展等三方面推出6条具体举措。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通知》并非单纯的“约束性监管”,而是以“引导”推动健康发展的系统性方案。《通知》既通过明确规则划定行业底线,促使企业强化自我约束;更通过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全行业“合规提质”,为二手车出口从“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扫清障碍。 《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二手车出口管理。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内容包括出口国别、车辆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上述负责人分析指出,这一要求将“售后责任”与“出口资格”直接绑定,推动企业转向“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长期思维,将引导行业聚焦“真实二手车”的价值挖掘。企业需从“单纯追求出口数量”转向“提升二手车品质与信息透明度”,例如建立二手车检测评估体系,向海外消费者如实披露车况;针对不同出口国标准,优化车辆配置,让中国二手车以“优质、透明”的形象进入国际市场。 同时,《通知》以“负面清单”明确自律红线,消除“模糊地带”。《通知》提出,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出口竞争秩序。 《通知》附件《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精准列出七大违规行为,涵盖出口禁止出口的车辆、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等行为。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发布的政策将推动二手车出口从“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 《通知》还提出,完善出口配套体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立足长远发展,引导出口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海外进口商共同做好售后服务,保障维修配件供应及技术支持。要促进出口企业与物流、金融、第三方质保机构等供应链配套企业的交流合作。要探索发展专门面向二手车出口的交易市场,开展二手车出口整备、检测、报关、物流等“一站式”服务,为二手车出口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四部门发文:加强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全行...
日前,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促进我国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进一步严格二手车出口管理、进一步加强合规审查、持续推动二手车出口健康发展等三方面推出6条具体举措。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通知》并非单纯的“约束性监管”,而是以“引导”推动健康发展的系统性方案。《通知》既通过明确规则划定行业底线,促使企业强化自我约束;更通过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全行业“合规提质”,为二手车出口从“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扫清障碍。《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二手车出口管理。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内容包括出口国别、车辆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上述负责人分析指出,这一要求将“售后责任”与“出口资格”直接绑定,推动企业转向“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长期思维,将引导行业聚焦“真实二手车”的价值挖掘。企业需从“单纯追求出口数量”转向“提升二手车品质与信息透明度”,例如建立二手车检测评估体系,向海外消费者如实披露车况;针对不同出口国标准,优化车辆配置,让中国二手车以“优质、透明”的形象进入国际市场。同时,《通知》以“负面清单”明确自律红线,消除“模糊地带”。《通知》提出,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出口竞争秩序。《通知》附件《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精准列出七大违规行为,涵盖出口禁止出口的车辆、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等行为。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发布的政策将推动二手车出口从“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通知》还提出,完善出口配套体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立足长远发展,引导出口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海外进口商共同做好售后服务,保障维修配件供应及技术支持。要促进出口企业与物流、金融、第三方质保机构等供应链配套企业的交流合作。要探索发展专门面向二手车出口的交易市场,开展二手车出口整备、检测、报关、物流等“一站式”服务,为二手车出口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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