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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修订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引导金融行业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评价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评价要素与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运用、组织保障和附则。 据了解,《评价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调整评价范围。明确评价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由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监管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将金融租赁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 二是优化评价要素。将评价要素调整为“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7项要素,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消保重点领域治理。 三是完善评价程序。将评价实施环节进一步细分为信息收集、初评、复评、审核等,并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强调复评、审核工作应当通过集体研究形式开展,体现评价工作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四是强化上下协同。充分发挥“四级垂管”优势,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消保工作质效的考察,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可按照总局制定的年度消保监管评价方案,根据辖内金融机构类型、业务模式和规模、客户受众面等情况合理调整评价指标。 五是深化结果运用。明确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消保监管评价结果,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金融机构增加正向激励,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据悉,《评价办法》的修订发布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为监管制度体系,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要求嵌入业务经营各环节、全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温度的金融服务,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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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促进消费提质扩量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有关情况。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王鹏飞表示,近年来,我国电商蓬勃发展,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已具备推动品质电商升级的体量空间基础。今年,商务部在牵头做好电商扩消费的同时,提出大力培育品质电商,旨在从供需两侧发力,促进消费提质扩量。前期,重点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加强主体培育。电商平台链接广大商家、消费者,是培育品质电商中的关键。商务部与主要电商平台建立了工作机制,引导平台积极参与。在即将举办的“购在中国·数字消费嘉年华”活动上,首批电商平台将集中推出品质商家扶持、鉴别查验升级、客户服务提升等多项举措。另一方面是强化活动引领。连续七年指导举办“双品网购节”,引领品牌品质消费。今年更是将品质电商作为年度主题,贯穿全年一系列网络扩消费活动,目前已指导各地开展200余场区域性品质消费活动。今年4月以来,还发挥电商贯通产供链、联动内外贸的优势,持续推动外贸优品便捷对接国内市场,丰富线上优质供给,满足人民对品质生活的多样化需求。王鹏飞介绍,下一步,商务部还将从三方面推进品质电商工作:一是提标准。围绕商品质量、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环节,研究构建品质电商标准体系,明确商品溯源、售后响应等具体指标,引导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强引领。协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培育品质电商的工作方案。还将依托全国电商培训体系,开展品质管理、标准应用、诚信合规等专题培训,提升平台和商家的品质运营能力。三是优环境。持续指导平台优化规则体系,建立品质商家激励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还将通过各级电子商务行业组织,通过发布联合声明、倡议等方式,共同营造电商良好生态。
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部署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整治非法牟利、夸大和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攻击等网络乱象,提升涉汽车企业网络乱象处置质效,督促企业规范营销宣传行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护航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要通过组织企业自查、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分析研判,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强化汽车行业网络乱象处置力度。组织汽车企业、相关网络平台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引导汽车企业向网站平台、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企业属地省级网信办举报反映汽车行业网络水军、“黑公关”“黑嘴”及“饭圈”粉丝等网络乱象问题线索。建立快速处置渠道,依法依约关闭并公开曝光一批参与汽车行业网络乱象的媒体账号。深挖网络乱象背后的公关公司、营销公司等代理方团队及购买其服务的汽车企业,依法打击惩治。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社会工作、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网络平台企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采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等的网络水军、“黑嘴”的甄别管控,健全平台涉企侵权信息投诉举报、争议标签、一键关联辟谣内容等产品功能,防止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行业协会要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建设。汽车企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觉抵制网络水军、“黑公关”“黑嘴”及“饭圈”粉丝等网络乱象。要形成合力,持续净化汽车行业网络舆论环境。
司法部:促进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在9月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吴言军介绍,目前我国律师达83万人,律师事务所4.5万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司法部强化队伍管理,促进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吴言军介绍,司法部通过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管理、执业许可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促进提升律师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律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律师遵守纪律规矩,守护行业清风正气。大力表彰和宣传律师行业先进典型,上线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公示律师诚信信息,既加强律师行业信用约束,又为当事人选聘律师提供参考。据介绍,近年来,司法部开展青年律师下基层锻炼试点并在全国推开,选拔1000名西部青年律师到东中部学习,组织两批近600名青年律师到西部法律服务机构锻炼。引导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与“万所联万会”“律企携手同行”等活动,每年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500多万件,为90多万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60万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引导广大律师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等工作,每年提供公益法律服务300多万次,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 吴言军表示,司法部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如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等文件,建立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等制度,持续加强律师身份核验、律师诉讼服务等平台建设,为律师办理立案、调解、庭审、阅卷等各类法律事务提供便捷服务,让律师权利保障更加可感可及。 此外,司法部还建立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组织东中部地区律所到西部46个“无律师县”设立分所,实现律师服务县域全覆盖;举办系列涉外律师培训班,组建涉外律师领军型人才队伍和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健全海外法律服务网络,维护公民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国家药监局: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规定》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中药生产特点,立足中药生产实际,综合既有监管经验,突出强调从中药材基原管控、规范生产,直到药品出厂放行、上市后监测评价和风险控制等全链条、全环节和全过程质量控制。聚焦影响中药生产和质量的源头问题、关键环节,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着眼中药材规范化发展,鼓励中药生产加快改造升级,推进数智化转型。《规定》的实施,将为严格把关源头质量、加强中药生产全过程控制、提升中药质量、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新质生产力发挥积极作用。 《规定》在严把中药材质量方面也提出严格要求。《规定》强调,中药企业应当依法开展中药材的质量评估,加强供应商审核,强化验收、检验、检查和储运养护等管理;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进口中药材、特殊管理中药材的采购及使用要求。企业应当通过质量评估、技术审核等做到中药材基原准确、来源清楚、加工和仓储规范,保证符合药用要求。审核评估方法包含传统判断、基原鉴定、检验检测,还可以应用AI等新兴技术进行辅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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