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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部署开展工会系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决定至2026年春节前,配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有效预防和推动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被欠薪农民工工会帮扶救助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工会常态化推动治理职工欠薪工作。建立舆情线索核实、欠薪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国工会欠薪业务工作管理平台作用,及时监测核实舆情线索,跟踪处置欠薪案件,坚持分类处置,实现线索核实、案件登记、协办结案一体化。《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主动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聚焦辖区内曾发生过欠薪的用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排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联合司法部门加强法治宣传、失信惩戒和法律援助,推动欠薪案件高效办理。《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事件发生时属地工会及相关企业工会应立即深入职工一线,引导职工理性合法维权,并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报告,协助党委政府妥善解决突发事件。对恶意欠薪引发的风险,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向同级党政部门报告,推动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于萌芽。《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全面摸排讨薪劳动者实际生活状况,及时提供针对性帮扶与援助。在“两节”送温暖及常态化帮扶活动中,重点关注讨薪劳动者,加大关怀力度,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加强就业援助,详细掌握因欠薪失业劳动者的就业意向,积极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助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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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拟规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活动
为规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2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征求意见稿指出,处理重要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每年度对其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开展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安全状态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数据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及时对发生变化及其影响的部分开展风险评估。鼓励处理一般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者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稿提出,评估机构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存在重大数据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通报网络数据处理者,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征求意见稿,风险评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数据安全管理认证、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内容重合的,相关结果可以互相采信,避免重复评估、审计、认证。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犯罪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纵深推进“平安原野”专项行动和“昆仑”专项工作等,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领域突出犯罪,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2.2万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04起,发起区域会战、集群打击14次,有力维护了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守牢环境质量底线,紧盯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犯罪活动和环境领域弄虚作假等突出犯罪,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打击长三角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区域会战,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000余起,解决一大批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守牢资源利用上线,深入开展守护耕地安全“金风”行动,组织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开展打击破坏黑土资源区域会战,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2600余起,其中侦办涉黑土地犯罪案件90起,切实守牢18亿亩耕地红线;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洗洞”盗采金矿、盗采锂矿等专项行动,立案侦办非法采矿刑事案件1700余起,斩断一批利益链条,切实保护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守牢生态保护红线,连续组织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破坏古树名木犯罪等专项行动,共立案侦办案件1.6万余起;深入推进“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等,依法打击危害国家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立案侦办刑事案件6600余起,其中鸟类案件2600余起,切实遏制了此类犯罪多发势头,有力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以深入实施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为牵引,加快推动建设公安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的“四动”工作格局,统筹抓好打击、防范、治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公安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严禁平台企业向从事配送运输等人员转嫁涉...
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练奇峰表示,规定实施后,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平台不得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税务部门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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