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信违约投诉温馨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依托信用中国(广西)网站设立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失信投诉举报专栏,直接受理、归集自治区辖内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违约失信投诉。违约失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
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督促被投诉主体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认定工作。